新闻公告

省教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预防流感和禽流感等传染病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BR>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预防与控制流感和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特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预防工作提出以下要求:<BR>一、充分认清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危害性。虽然,我国个别地方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迅速得到控制和扑灭,禽流感从鸟类传播到人并不容易。但目前正值候鸟大规模迁徙时节,境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疫情仍在蔓延,我国正处在疫病高发季节,部分地方的防控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禽流感传播给人的危险依然存在。同时,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员工是呼吸道传染病的易感人群之一。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足够的估计和充分的准备,切不可麻痹松懈,决不能放松警惕。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启动了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工作,是当前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重大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控措施,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BR>二、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学校内设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是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无医疗机构的学校也要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并在卫生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定期对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进行传染病的预防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及时了解员工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BR>三、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当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和冬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部署,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力量对学校环境卫生尤其是教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和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场所进行清扫和清理,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并采取措施,确保员工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中小学校还应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做好晨检记录,努力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卫生部《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结合粤教体〔2005〕103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员工的预防接种工作。<BR>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流感和禽流感等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应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员工了解流感和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普及预防知识,强化防范意识,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摒弃吃野生动物的陋习。学校要教育员工(特别是农村中小员工)要远离禽类,尤其是不要接触疫区病禽、死禽、病畜、死畜等,防止员工感染禽流感。同时,要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和食堂卫生的管理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学校食堂和员工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操作,指定专人对购进禽肉类要严格索证和验收,加工要煮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发生。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员工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员工身体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员工赴医疗机构就诊。  <BR>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卫生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加强自我检查,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措施,尤其要重视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改进学校卫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BR>六、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工作,要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5]8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预案,确保涉及学校师生身心健康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P><P>附件:学校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理指引</P><P><BR> 广东省教育厅<BR>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